售楼处物业新闻资讯稿,售楼处物业新闻资讯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售楼处物业新闻资讯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售楼处物业新闻资讯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庆中秋迎国庆主持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在这美好的中秋国庆佳节,我们欢聚一堂,共同举办这次公司活动。首先,让我们共同祝福祖国70周年华诞,祝愿祖国繁荣昌盛!同时,中秋节也是我们传统的团圆之日,让我们一起分享月饼,品味中秋的甜蜜。接下来,我们将有精彩的节目表演、有趣的游戏互动,让我们共同度过一个愉快的时光。希望大家能够尽情享受这次活动,增进彼此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明天!谢谢大家!
天津物业新规公开征求意见,你有什么看法?
最近,天津市物业管理部门公布了最新的《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出台的物业管理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修改,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第一:用社会化服务公司管理、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3种方式管理旧楼区
第二:完善业主委员会相关规定,并将其单独列为第二章。同时对“业主委员会必须接受党组织领导”进行了强调。
第三:规范文字表述
第四:建立社区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第五:强化党组织在区域社会治理中领导作用
天津市物业管理部门的这次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是为了更好的完善天津的物业管理,使物业管理更好地贴合民意。如果作为天津市民的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意见征集信息如下:
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前
意见形式:以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市国土房管局
具体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联系电话:23191073
传真:23191073
电子邮箱:swyb@163.com
全国各地的物业管理都应该好好管管了,天津市的更为突出,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老赖皮应该上黑名单了,物业公司转包只收费不诚心服务与业主,把带有黑势力性质的物业打掉,每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招聘物业公司监管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辞退门槛太高了,象收费那么容易就好管理了,否则都是扯淡。因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不对等,法律本身对业主不公平。业主交了物业费,有些诉求无人答礼,物业公司只管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没有监督管理,业主拒交物业费以示监督,错了?!
住建部关于住宅按套内面积算,这个征求意见稿对房地产及相关行业有什么影响?
谢谢邀请。首先搞清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的区别,下图的不动产权证有房屋建筑面积111.29平米,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1.23平米;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专有建筑面积+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11.29=100.06+11.23)。套内面积指的是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00.06平米,公摊面积指的是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1.23平米。
其次搞清文件来源和分摊面积的计算,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然后搞清与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专有建筑面积)有关的收费。1、房产交易中按照建筑面积缴纳的契税,目前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目前90平米的界限是房屋建筑面积,新政实施后很多100出头的房子,其使用面积都在90以下。2、物业管理费。
最后聊聊住建部这个政策有什么影响:是否套内计价政策对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基本无影响,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政策擦边球,卖房子公摊大的开发商。另外,对于购房者而言,物业费等因为建筑面积衍生的收费也有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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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施请问之前办的产证该如何是好?对那些公摊面积大的又该如何处理?税收的认定是按照新的算的话以前的是否应该退税?我觉得合理规范公摊面积的比例就好,出台这样的文件用处不大影响不小。
小区违建物业到底有没责任,该不该对其进行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服务的。小区内业主违建,搞违章建筑的是业主,违法人是业主,而执法和管理的部门是市城市行政执法局,这么看与物业企业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却偏偏要把这个监督、管理和举报的责任交给了物业企业。物业企业想做又做不好,做了业主又不认可,不做又要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之前,必须到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并提供所需的资料,同时还要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修管理合同,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允许施工的时间; 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管理服务费用; 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还要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执法部门报告。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企业似乎承担了政府做的一些事情,从一个服务者变成了管理者。作为企业的物业公司去完成这一工作,他们不仅不敢管也管不好,去管业主又不认可(因为你是业主请来的管家),还会加深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作为小区的服务者的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违章建筑处理过程中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做些什么根据建设部110号令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只要做好这点:1.登记:要求业主按照建设部第110号令要求提供有关的资料;2.告知:告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有哪些禁止事项,有哪些需报批事项;3.劝阻:对小区的业主进行装修发生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劝阻;4.报告:对业主违规、违章行为劝阻无效的,当将其违章行为向市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物业服务企业面对小区内业主违章行为,只做好上面四点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就不应该接受任何处罚。
物业管理企业在面对业主违章建筑的管理上,角色是十分尴尬的。认真按有关规定执行去管理,业主根本不会卖你的账,业主不到物业管理处登记就开工装修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物业企业是业主请来服务业主的,不是用来管理业主的”这句在网上出现频率最高的话就能说明问题。物业管理企业不按有关规定去做,出了问题又要受到政府的行政处罚,这就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对小区内的违章建筑,两难的局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近日,《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违建治理的义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本建筑区划内建设施工、装修改造活动的日常巡查,建立违法建设信息发现、登记、报告、防控制度;发现存在违法建设情形的应当积极劝阻、制止,利用小区公示栏公布业主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者执法机关报告,并协助开展查处、拆除工作。未履行以上义务的,可以扣信用分,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成都市政府在违建治理条例中确定物业的义务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在我国地方违建治理中并不是唯一这样规定的,泸州市2017年5月1日实行的《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就有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物业管理区域内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及时制止并向查处机关报告,协助查处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巡查义务的,发现违法建设不予制止、不及时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越来越多地方政府要发挥物业在违建治理中的监管作用,都采取了一定处罚措施来要求物业企业履行相应义务。
这一报道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不算一个好消息,条例实施前物业公司可以以小区违建是业主个人行为,物业无执法权,已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推脱,至于是否真的报告了相关部门就不得而知了;在条例实施后,物业如果未做到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就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信用分,甚至罚款,与之利益相关,就不得不做这一工作了。
对于小区违建来说,最先发现肯定是小区里的物业,如果物业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或者及时报告执法部门处理,就可以对违法建筑进行最及时地处理,将其扼杀在摇篮中,而不是等到违建业主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违建上,都完成了,执法部门要拆除还需要经过审批,强制执行等一系列程序来拆除,既扩大了违建业主的损失,也给相关部门造成了麻烦,所以物业企业做好第一步的工作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当然,如果物业企业如果都能按照规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地方政府也不至于将此义务特地纳入条例中,让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不遵守,必定是有些企业没有做好这一工作,造成政府违建治理工作困难才将此在条例中进行明确,并规定了处罚措施。
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人民群众更大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物业作为小区管家,收取了物业管理费也应为小区内广大业主考虑,对违法建筑应及时制止报告而不
物业不能对违建进行拆除,罚款等处理。有这项权利的只有城管部门。物业只能是报给城管,具体城管处理不处理,还要看反映的人多不多,光物业去反映没用,因为属于小区内的违建,可推脱的单位太多。
不过想就这个问题拖欠物业费的,那就只能被起诉,被法院拉到失信人名单,最终如果欠缴的费用巨大,物业可以要求强制执行,业主的房屋就会被查封,如果欠费业主的名下除了房产没有其他可执行资产,也会对房产进行拍卖。作为业主,至少有房子。
不过如果你欠了物业费,把房子转给了儿子,亲戚,朋友。那欠债人就发生转变了,你就不用还了,现房主负责偿还所欠费用(这是为了防止通过买卖,房屋产权人变更,对方在买你房屋时,只要法院还没强制封屋,对方就对你房屋的债权同时予以接受)。
所以大家再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先去确认该房屋没有欠缴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没有在任何地方进行过抵押贷款等。这些都是只认房子不认人,如果害怕可以约定,先付一半房款,一年以后再付另一半,这样就有一年的时间可以查了。或者找一家信誉好的中介公司,付一笔中介费由他们去查,如果他们也没发现,后期买了之后发生纠纷了,就可以起诉中介公司,连同房主一起偿还房款了。如果找不到房主,是由中介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中介公司寻找房主进行他们之间的民事赔偿,给你就没关系了。
购房者在买卖房子时,如何判定小区物业的好坏?小区物业是否可以成为购房标准?
疫情期间,是展现各小区硬核防疫的时候了。
我看到两则新闻又心疼又好笑。《重庆一小区因“养猪场”式消毒法爆红,物业自制6米长人员消毒通道,灵感来自防控非洲猪瘟消毒方式》 《广州某小区业主成功更换物业,气氛堪比过年》
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有人把它比作“婆媳关系”,既密不可分,又矛盾重重。但也有人说应该把它们比作“主仆关系”,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是物业的上帝,物业应该服务业主们。不管双方的关系如何,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要求来履行。
以前在选房子的时候,很多人都不会将房子所在的小区物业放在心上,但只有真正入住进了小区,购房者才会清楚小区的物业有多重要。你想想自己是否也曾被管理差的小区劝退?未来将是存量房比拼的时代,物业的好坏对业主的生活品质影响非常的大,对于房屋的保值甚至是升值也起决定性的作用。
物业同样具有“品牌效应”
物业就是提供服务的,一些品牌物业经营严谨、服务完善、经验丰富、重视信誉,为业主提供高效的服务。一个好的物业,不仅会对自身的物业公司产生良好的品牌效应,而且对所在小区也会产生良好的影响。比如在广州,我们提到万科、中海、星河湾、保利等开发商,他们的物业管理就非常加分。
而像是康景物业,便是著名的“口碑差”了,很多业主也是有苦说不出。同样是差不多年代建成的大型社区,你看骏景花园的保养就比光大花园的差很多。
什么是好的物业标准?
早在2018年8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征询意见稿)》,正式法案有望在今年颁布实施。其中提出的专项整治标准是:
✎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 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有记录可查);
✎ 保安服务到位,有安全防范制度,小区主出入口有门卫值勤,有门卫值班登记、外来人员登记等记录;
✎ 保洁服务到位,小区内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楼道等无滞留垃圾,无卫生死角;屋檐、雨棚、露天平台等无积存垃圾;
✎绿化服务到位,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修剪、养护,绿地无杂草、杂物,绿篱无毁损现象;
✎ 设施维护到位,路灯、楼道灯、信报箱、公共座椅、及小区户外休闲、健身等共用设施、设备完好,损坏后维修及时;
✎ 小区管理有序,车辆无乱停在人行道、绿地现象,消防通道畅通,无占用堵塞现象;
✎ 支持配合社区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支持配合社区开展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 支持配合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大家可以借此对照一下,这是一个好的小区物业要做到最基本的工作。
业主可自行管理物业,不聘请物业管理公司
广州近几年有不少小区实践了业主自行管理物业,有成功经验,也有发生纠纷的教训,亟待规范。为解决该问题,意见稿明确,自行管理方案需经业主大会同意。业委会制定的业主自行管理方案应当对自行管理物业的主要事项作出约定,且方案应当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同意。
同时,如果实施自行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承担安全责任,应当接受街(镇)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经营管理等相关责任。自行管理方案和保安、设施设备维护合同需报街(镇)备案。
其他一些关键疑问:
1、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答: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资质,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2、物业费以什么面积收取?没入住要收吗?
答:物业费的收取分两种情况,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也分两种情况,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楼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
所以,到了上面提到的时间节点,物业就要开始计费了,即使不入住也是要收费的哦。
3、有的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这对我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物业服务的实施是需要业户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来支持的,如果有业户不交管理费,势必会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经费造成影响,也将影响了已交费业户的利益,也就是影响了您的利益。
4、物业公司能够对业主进行各类罚款吗?
答:不能。对于业主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停车等行为,物业公司都不能罚款。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只有特定的行政执法单位才能对公民进行罚款,其他个人、企业一律不得对他人进行罚款处罚。
5、物业费拖欠多久会被起诉?
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该按月支付,比如3月份的物业费应该在3月底之前付清,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业主还是不交物业费,就可以起诉了。但是一般物业为了和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都不会差几个月就起诉的,会及时通知,如果业主表示要支付,物业公司都不会起诉的。实际生活中发生物业纠纷较多的要么是业主接了房就没交过物业费,要么就是物业公司撤场也就是换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才会起诉。
6、要怎么惩治不守公德的业主?
答: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违约行为和违约金,一旦业主违反合同约定,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停车,物业公司就能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以此作为处罚的手段。
同理,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和业主签订相应的守约协议或制定业主公约,以此规范业主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售楼处物业新闻资讯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售楼处物业新闻资讯稿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